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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政策执行及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报告
2023-05-08 09:57: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商丘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3月25日至6月15日对我院2019年至2021年医疗政策执行及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商丘市审计局审计组工作认真负责,程序严谨,客观公正、依法依规实施了独立审计,并对审计的相关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我院立即成立审计工作整改小组,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梳理,逐条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执行药品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
门诊超规定数量开出第二类精神药品
85.65万元。
(二)
超规定剂量开出处方药品
5.59万元。
审计发现的上述两项问题,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之规定,为加强临床用药安全管理,合理开具和使用药品,提升我院合理用药水平,经医院研究,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一般常用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2、出院患者带药不超过7天。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用量严格按照
《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开具。
4、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
5、药学部门应加强处方点评及临床合理用药检查,认真分析处方点评中存在问题,查找原因,提高我院合理用药水平。
二、资金资产绩效存在的问题
(一)专
项资金长期闲置
287.75万元。
我院
2019年至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重型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简称“686项目”)财政专项拨款专项资金闲置287.75万元。
由于近三年新冠疫情影响严重,病人来院拿药受限,相关工作未能及时开展。从2022年开始,此类项目资金将由省财政直接拨付到各县,我院将继续承担市区三区的重症精神病贫困患者的治疗补助。我们会加快工作推进,采取措施如下:
每年在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预防自杀日等开展宣传
、义诊
活动,印制相关宣传资料,开通心理援助热线,为有心理援助需求的患者做心理干预,更便捷高效的服务于患者,并加快资金使用。加强医院相关科室、区县项目办、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沟通配合。认真梳理现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确保资金在规定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使用。
(二)
415.02万元药品采购合同不规范。
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有43份药品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无有效期、无签字盖章、无签订日期,合同总金额415.02万元。
药械科就此类问题,召集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合同管理办法,在以后的工作中,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等合同,都要按照合同管理办法之要求,完善签字、盖章,并及时按照种类、时间归档保存,做到专人专管。科室负责人要履行职责,对合同管理进行时时监督,对违反合同管理办法的行为及时纠正处理。持续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签订合规、合法。
三、财务收支中存的问题
(一)应计未计
固定资产账
28.69万元。
我院在
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购进办公桌椅、柜子等资产10次,金额28.69万元,未计固定资产账。
现已经将应入未入固定资产账目进行调整,按照财务规定补记固定资产账。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
49.10万元支出原始凭证不完整。
我院在支付部分费用时(垫支老干部费用、垫支遗属补助费用、垫支门诊公益金等),未附支出凭据、未附发票、无清单等资料,金额
49.10万元。
我院垫支的老干部医疗费用,门诊垫支的残联公益金补助费用,遗属补助费用等由于发票、凭据数量过多,我们均将其单独存放。为了使原始凭证更加完整,我们已将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人员明细表等相关汇总资料附于凭证后,以便备查。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政策关,从细节入手,规范医院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及内部监管机制。
商丘市审计局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对进一步促进医院改革更好服务社会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我们会及时完善工作机制,争取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于社会!
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5月6日
商丘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商丘市精神病医院)
豫ICP备11019507号-1
急救专线:0370-2612678 商丘市民主东路2号(476000) (来人可乘5路、12路、1 3路、29路公交车到医院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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